| 海外發行公司 |
百能投資有限公司 |
| 設立地點 |
美國波士頓 |
| 成立日期 |
1937/10/14 |
| 台灣總代理 |
國泰投顧 |
| 網址 |
http://www.putna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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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外發行公司介紹 |
| 總部座落於波士頓的百能投資(Putnam Investment)擁有近70年的資產管理經驗,管理的資產類別豐富而多元。百能投資命名由來源自於1830年美國Samuel Putnam法官確立了資產管理責任的法律準則,因此「審慎投資並提供顧客嚴謹而可靠的研究報告」成為百能投資的信念。
成立於美國波士頓的百能投資,早期以北美投資人為主要服務重點,因此1,920億美元的總管理資產規模當中(截至2006年底),約有八成以上來自於美國零售與北美機構投資人;但近年來百能在歐洲、澳洲、日本的零售與機構投資業務均有規模發展;另外,其資產管理除了原已見長的美國證券投資,進一步在歐日設置投資團隊,發展優秀的跨國股票及固定收益投資產品。其美國股票基金當中,更精細劃分成立了六檔投資多樣化投資風格(成長、核心、價值股票)以及各種市值規模(大型、中型、小型股票)的基金,以符合不同投資人的需求。 |
| 附註: |
| 註1: |
績效計算為原幣別報酬,且皆有考慮配息情況。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
| 註2: |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海外市場指數類型基金,以交易日當天收盤價為淨值參考價;部份基金採雙軌報價,實際交易以基金公司所公告的買回價/賣出價為計算基礎。 |
| 註3: |
有關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含分銷費用)已揭露於基金之公開說明書及投資人須知中,投資人可至境外基金資訊觀測站(http://www.fundclear.com.tw)下載,或逕向總代理人網站查閱。 |
| 註4: |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
| 註5: |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
| 註6: |
標示"(已撤銷核備)"及"(未申報生效)"之基金資料僅提供原有投資者參考,以供其做買回、轉換或繼續持有之決定;「已撤銷核備」為在台灣已下架(停售)的基金;「未申報生效」為未於法規規定之時效內向金管會辦理申報生效作業之境外基金。 |
| 註7: |
基金B股在贖回時,基金公司將依持有期間長短收取不同比率之遞延申購手續費,該費用將自贖回總額中扣除;另各基金公司需收取一定比率之分銷費用,將反映於每日基金淨值中,投資人無需額外支付。 |
| 註8: |
境外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
| 註9: |
依金管會規定基金投資大陸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之10%,當該基金投資地區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基金淨值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之法令、政治或經濟環境改變而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
| 註10: |
上述資料只供參考用途,基智網自當盡力提供正確訊息,但如有錯漏或疏忽,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與其任何董事或任何受僱人,恕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
| 註11: |
上列符號「◎」為本行有銷售之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