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外發行公司 |
愛德蒙得洛希爾資產管理公司(法國) |
| 設立地點 |
法國巴黎 |
| 成立日期 |
1985/06/04 |
| 台灣總代理 |
宏利投信 |
| 網址 |
http://www.edmond-de-rothschild.com/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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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外發行公司介紹 |
| 公司成立於1985年06月04日,資本額9.18億歐元,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總管理資產近1405億美元。公司主要業務為法國或外國第三人提供個別及集合投資組合、集合投資計畫、其他投資基金及金融工具之管理。此外,亦從事行銷所有的集合投資計畫、投資基金及提供投資顧問服務。其專長在於股票基金、可轉債及平衡型基金之管理。計有142名員工(包括平均投資經驗達15年的42位基金經理人/分析師)、14個投資團隊跨越3個部門:歐洲股票、國際股票、研究團隊和全球資產配置。該公司係愛德蒙得洛希爾集團(Edmond de Rothchild Group)之子公司,該集團計有1795名員工,250名投資組合經理人,並擁有將近250年歷史。管理公司以30年資產管理經驗發展出獨特的選股技術。該技術係基於公司及基金經理人選定的產業深度質化分析,此外基金經理人亦運用優於參考指數之方式,選取各投資領域中具發展潛力之股票。 |
| 附註: |
| 註1: |
績效計算為原幣別報酬,且皆有考慮配息情況。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
| 註2: |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海外市場指數類型基金,以交易日當天收盤價為淨值參考價;部份基金採雙軌報價,實際交易以基金公司所公告的買回價/賣出價為計算基礎。 |
| 註3: |
有關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含分銷費用)已揭露於基金之公開說明書及投資人須知中,投資人可至境外基金資訊觀測站(http://www.fundclear.com.tw)下載,或逕向總代理人網站查閱。 |
| 註4: |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
| 註5: |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
| 註6: |
標示"(已撤銷核備)"及"(未申報生效)"之基金資料僅提供原有投資者參考,以供其做買回、轉換或繼續持有之決定;「已撤銷核備」為在台灣已下架(停售)的基金;「未申報生效」為未於法規規定之時效內向金管會辦理申報生效作業之境外基金。 |
| 註7: |
基金B股在贖回時,基金公司將依持有期間長短收取不同比率之遞延申購手續費,該費用將自贖回總額中扣除;另各基金公司需收取一定比率之分銷費用,將反映於每日基金淨值中,投資人無需額外支付。 |
| 註8: |
境外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
| 註9: |
依金管會規定基金投資大陸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之10%,當該基金投資地區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基金淨值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之法令、政治或經濟環境改變而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
| 註10: |
上述資料只供參考用途,基智網自當盡力提供正確訊息,但如有錯漏或疏忽,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與其任何董事或任何受僱人,恕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
| 註11: |
上列符號「◎」為本行有銷售之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