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本頁
基金經理人- 劉益銘 -基本資料
經理人姓名 劉益銘 性別
學歷 美國紐約州立大學水牛城分校企管碩士
經歷 ING彰銀安泰投信 投資管理部國外投資長暨執行副總經理
ING環球、新馬、日本、泰國、全球首選基金經理人
ING亞太高股息基金經理人
ING歐洲高股息基金經理人
ING全球高股息基金經理人
ING全球品牌基金經理人
ING彰銀安泰優質精選基金經理人
景順店頭基金經理人
景順潛力基金經理人
基金資歷
投信公司 基金代碼 基金名稱 時間 期間(月) 操作績效(%) 台股績效(%)
N/A 野村大俄羅斯基金 2008/11/24至2009/07/31 8 70.05 69.68
N/A 安泰ING韓國基金 2008/06/11至2009/07/31 13 -22.50 -15.19
N/A 野村日本基金 2008/06/11至2009/07/31 13 -24.76 -15.44
N/A 安泰ING全球首選 2008/06/11至2008/11/21 5 -40.51 -51.14
野村投信 2105 野村全球品牌基金(台幣) 2008/01/08至2009/07/31 18 -23.91 -10.22
野村投信 2116 野村全球生技醫療基金 2007/11/22至2009/07/31 20 -12.15 -16.58
野村投信 2143 野村環球基金(台幣) 2006/12/01至2009/07/31 31 -25.74 -6.48
N/A 野村新馬基金 2006/12/01至2008/07/06 19 4.79 -4.48
N/A 野村日本基金 2006/12/01至2007/09/19 9 -1.24 17.95
野村投信 2121 野村泰國基金 2006/12/01至2009/07/31 31 16.89 -6.48
N/A 安泰ING全球首選 2006/12/01至2008/02/29 14 -8.43 11.17
野村投信 2115 野村亞太高股息基金-累積型(台幣)(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且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2006/05/09至2009/07/31 38 -1.40 -4.21
野村投信 野村亞太高股息基金-季配型(台幣)(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且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2006/05/09至2009/07/31 38 -29.53 -25.41
野村投信 2105 野村全球品牌基金(台幣) 2005/07/29至2007/07/22 24 31.18 50.35
N/A 野村歐洲高股息基金-累積型(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2005/03/18至2009/07/31 52 -3.80 17.10
N/A 野村歐洲高股息基金-季配型(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2005/03/18至2009/07/31 52 -33.75 -27.16
野村投信 2108 野村全球高股息基金-累積型(台幣)(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且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2003/05/19至2009/07/31 74 16.80 66.31
野村投信 野村全球高股息基金-季配型(台幣)(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且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2003/05/19至2009/07/31 74 -32.54 -25.41
野村投信 2101 野村優質基金-累積型(台幣) 1999/04/21至2002/12/30 44 -17.60 -40.36
N/A 景順中信店頭 1997/06/13至1998/02/09 8 -4.30 1.56
景順投信 2206 景順潛力基金 1996/03/01至1996/12/23 9 29.95 44.49
N/A 景順中信台灣股價指數 1994/05/05至1996/02/28 21 -21.29 -20.19

附註:
註1: 基金績效計算皆有考慮配息,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註2: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部份基金採雙軌報價,實際交易以基金公司所公告的買回價/賣出價為計算基礎。
註3: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註4: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註5: 境內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註6: 依金管會規定基金投資大陸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之10%,當該基金投資地區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基金淨值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之法令、政治或經濟環境改變而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註7: 上述資料只供參考用途,基智網自當盡力提供正確訊息,但如有錯漏或疏忽,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與其任何董事或任何受僱人,恕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註8: 上列符號「」為本行有銷售之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