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金名稱 | 高盛基金-高盛全球投資級信用債券基金(避險)A股美元(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基金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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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英文名稱 |
Goldman Sachs Global Credit Portfolio (Hedged) Class A Shares |
| 台灣總代理 | 野村投信 |
海外發行公司 | 高盛基金(1) |
| 成立日期 | 2006/01/26 |
註冊地 | 盧森堡 |
| 基金規模 | 4,186.00 百萬美元(2026/01/31) |
計價幣別 | 美元 |
| 基金類型 | 全球型基金 |
投資區域 | 全球 |
| 投資標的 | 固定收益 |
風險收益等級 | RR2 |
| 最高經理費(%) | 1.0000 |
最高保管費(%) | 0.2500 |
| 最高銷售費(%) | 4.0000 |
單一報價 | Y |
| ISIN Code | LU0234589181 |
配息頻率 | 年配 |
| 保管機構 | State Street Bank International GmBH, Luxembourg Branch |
傘狀基金 | Y |
| 備註 | 保管費:內含於其他營運支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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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理人 | Himin Patel/Ben Johnson | 基金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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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標指數 | Bloomberg Global Aggregate Corporate Index(Total Return Gross)(USDHedg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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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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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資策略 | 本基金將其至少三分之二之淨資產(不包含現金及約當現金)投資於世界各地註冊的公司發行人所發行之投資等級固定收益可轉讓證券。投資顧問通常會尋求將投資組合的貨幣風險進行美元避險,但亦可能採取主動貨幣投資決定以產生報酬。固定收益可轉讓證券可能包括(但不限於):固定及浮動利率、優先及次順位企業債務證券(例如債券、信用債券、票據及商業票據)、不動產抵押證券及資產抵押證券、債務及貸款抵押證券、貨幣市場工具、布雷迪債券(Brady Bonds)及由政府、其機構及部門或中央銀行所發行之其他債務、可轉換債務證券(包括應急可轉換債券)及附賣回協議。 |
| 銷售機構 | 野村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 附註: |
| 註1: |
績效計算為原幣別報酬,且皆有考慮配息情況。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
| 註2: |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海外市場指數類型基金,以交易日當天收盤價為淨值參考價;部份基金採雙軌報價,實際交易以基金公司所公告的買回價/賣出價為計算基礎。 |
| 註3: |
有關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含分銷費用)已揭露於基金之公開說明書及投資人須知中,投資人可至境外基金資訊觀測站(http://www.fundclear.com.tw)下載,或逕向總代理人網站查閱。 |
| 註4: |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
| 註5: |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
| 註6: |
標示"(已撤銷核備)"及"(未申報生效)"之基金資料僅提供原有投資者參考,以供其做買回、轉換或繼續持有之決定;「已撤銷核備」為在台灣已下架(停售)的基金;「未申報生效」為未於法規規定之時效內向金管會辦理申報生效作業之境外基金。 |
| 註7: |
基金B股在贖回時,基金公司將依持有期間長短收取不同比率之遞延申購手續費,該費用將自贖回總額中扣除;另各基金公司需收取一定比率之分銷費用,將反映於每日基金淨值中,投資人無需額外支付。 |
| 註8: |
境外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
| 註9: |
依金管會規定基金投資大陸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之10%,當該基金投資地區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基金淨值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之法令、政治或經濟環境改變而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
| 註10: |
上述資料只供參考用途,基智網自當盡力提供正確訊息,但如有錯漏或疏忽,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與其任何董事或任何受僱人,恕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
| 註11: |
上列符號「◎」為本行有銷售之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