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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名稱 | 元大台灣高股息基金(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且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 基金代碼 | |
| 基金公司 | 元大投信 | ||
| 成立日期 | 2007/12/13 | 基金經理人 | 陳威志 |
| 基金規模 | 5,550.40億元(台幣) (2026/02/28) | 成立時規模 | 24.26億元(台幣) |
| 基金類型 | 國內股票開放型指數型 | 保管銀行 | 中國信託銀行 |
| 單筆最低申購 | N/A元 | 單筆最低贖回(單位) | N/A |
| 計價幣別 | 台幣 | 定時定額 | N/A |
| 最高手續費(%) | 2.0000 | ?買回手續費率(%) | 最高不超過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1% |
| 最高管理年費(%) | 0.4000 | 最高保管費(%) | 0.0350 |
| 投資區域 | 台灣 | 風險收益等級![]() | RR4 |
| 主要投資區域 | 台灣 | 基金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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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統編 | 48966213 | 配息頻率 | 季配 |
| 備註 | 上列手續費為公開說明書公告之最高費率。 | ||
| 投資標的 | 本基金主要投資於中華民國上市櫃股票。本基金投資目標為儘可能於扣除各項必要費用之後複製標的指數(即「臺灣高股息指數」)之績效表現。本基金為達成上述目的,將採用指數化策略,以全部或幾近全部之資產,依標的指數編製之權值比例分散投資於各成分股。臺灣高股息指數為臺灣證券交易所與英國富時國際有限公司共同合作編製,本指數編製使用現金股利殖利率加權,為設計從臺灣50指數及臺灣中型100指數所組成的採樣母體中篩選出殖利率較高的成分股,並衡量其績效表現。該指數選取未來一年預測現金股利殖利率最高的50支股票作為成分股,指數成分股之權重以現金股利殖利率決定而非市值,相較於追蹤市值加權指數之ETF,可能有相當比例持股投資於市值較小之公司。 | ||
| 銷售機構 | 臺銀,美商高盛,元富,國泰證券,凱基證券,華南永昌證券,富邦證券,元大證券,永豐金證券,元大投信 | ||
| 文件下載 | 財務報告書 / 公開說明書 / 簡式公開說明書 / 短線交易規定 / 基金月報 | ||
| 基金淨值 | 38.0700 (2026/04/01) | |||||
| 報酬率 | 今年以來 | 一個月 | 三個月 | 六個月 | 一年 | 二年 |
| 報酬(%) | 6.15 | -5.98 | 6.15 | 8.5 | 20.25 | 18.73 |
| 歷任基金經理人 | |||||
| 經理人 | 時間 | 期間(月) | 操作績效(%) | 台股績效(%) | 現任基金 |
| 陳威志 | 2021/09/02至今 | 55 | 76.07 | 89.85 | 元大台灣高股息基金(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且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元大台灣50單日反向1倍基金(本基金為策略交易型產品且投資具有反向操作風險,故本基金不適合長期持有,僅符合臺灣證券交易所訂適格條件之投資人始得交易) |
| 林良一 | 2018/01/01至2021/09/01 | 44 | 58.72 | 64.19 | 統一NYSE FANG+ETF基金 統一台灣高息動能ETF基金(本基金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 |
| 張美媛 | 2007/12/13至2017/12/31 | 120 | 58.04 | 29.98 | N/A |
| 附註: | |
| 註1: | 基金績效計算皆有考慮配息,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
| 註2: |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部份基金採雙軌報價,實際交易以基金公司所公告的買回價/賣出價為計算基礎。 |
| 註3: |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
| 註4: |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
| 註5: | 境內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
| 註6: | 依金管會規定基金投資大陸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之10%,當該基金投資地區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基金淨值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之法令、政治或經濟環境改變而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
| 註7: | 上述資料只供參考用途,基智網自當盡力提供正確訊息,但如有錯漏或疏忽,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與其任何董事或任何受僱人,恕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
| 註8: | 上列符號「◎」為本行有銷售之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