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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名稱 合庫核心趨勢多重資產基金-A不配息(美元)(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基金代碼
基金公司合作金庫投信
成立日期2025/03/31基金經理人王慎中
基金規模40,793千元(台幣) (2026/02/28)成立時規模12,170千元(美元)
基金類型多重資產型保管銀行元大商業銀行
單筆最低申購300.00元 單筆最低贖回(單位)N/A
計價幣別美元定時定額N/A
最高手續費(%)3.0000?買回手續費率(%)
最高管理年費(%)1.8000最高保管費(%)0.2600
投資區域全球 風險報酬等級(本行)
主要投資區域全球 基金評等
基金統編00575347D 配息頻率
備註上列手續費為公開說明書公告之最高費率。
投資標的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境內之有價證券及外國有價證券。原則上,本基金自成立日起六個月後:(一)投資於國內外之股票(含承銷股票及特別股)、存託憑證、債券(含其他固定收益證券)、基金受益憑證(含指數股票型基金、槓桿型 ETF、反向型 ETF 及商品 ETF)、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受益證券及經金管會核准得投資項目之資產等任一資產種類之總金額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七十(含);投資於外國有價證券之總金額不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含)。(二)投資於核心趨勢概念之有價證券總金額不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含)。所謂核心趨勢概念係指對經濟環境、社會結構、商業模式重塑等發展產生重要影響性、具長期成長趨勢潛力的企業,包括人工智慧(AI)、機器人、半導體、科技巨頭、健康醫療轉型、數位經濟、網路資訊安全、智慧城市、數位基礎建設、環境與永續發展,以及未來因顛覆性創新技術應用所產生的新興行業等所發行之有價證券。(三)本基金得投資於「非投資等級債券」,惟投資於非投資等級債券之總金額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三十(含);投資所在國之國家主權評等未達公開說明書所列信用評等機構評定等級者,投資該國之政府債券及其他債券總金額,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三十;本基金原持有之債券,日後若因信用評等調整或市場價格變動,致使該債券不符合本目所定投資比例限制者,經理公司應於前開事由發生之日起一個月內採取適當處置,以符合本目投資比例限制。
銷售機構鉅亨投顧,元大商業銀行,合作金庫銀行,彰化商業銀行,臺灣土地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陽信商業銀行
文件下載 財務報告書 / 公開說明書 / 簡式公開說明書 / 短線交易規定 / 基金月報
基金淨值 11.9100 (2026/03/31)
報酬率 今年以來 一個月 三個月 六個月 一年 二年
報酬(%) -0.83 -8.24 -0.83 0.34 19.1 N/A
歷任基金經理人
經理人 時間 期間(月) 操作績效(%) 台股績效(%) 現任基金
王慎中 2025/03/31至今 13 19.1 53.28 合庫核心趨勢多重資產基金-A不配息(台幣)(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合庫核心趨勢多重資產基金-B配息(台幣)(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合庫核心趨勢多重資產基金-NB配息(台幣)(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合庫核心趨勢多重資產基金-A不配息(美元)(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合庫核心趨勢多重資產基金-B配息(美元)(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合庫核心趨勢多重資產基金-NB配息(美元)(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附註:
註1: 基金績效計算皆有考慮配息,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註2: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部份基金採雙軌報價,實際交易以基金公司所公告的買回價/賣出價為計算基礎。
註3: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註4: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註5: 境內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註6: 依金管會規定基金投資大陸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之10%,當該基金投資地區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基金淨值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之法令、政治或經濟環境改變而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註7: 上述資料只供參考用途,基智網自當盡力提供正確訊息,但如有錯漏或疏忽,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與其任何董事或任何受僱人,恕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註8: 上列符號「」為本行有銷售之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