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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名稱 富邦日本東証單日反向一倍基金(本基金採匯率避險) 基金代碼
基金公司富邦投信
成立日期2015/08/27基金經理人林威宇
基金規模3.17億元(台幣) (2026/02/28)成立時規模5.35億元(台幣)
基金類型跨國投資指數型保管銀行永豐商業銀行
單筆最低申購20,000.00元 單筆最低贖回(單位)N/A
計價幣別台幣定時定額N/A
最高手續費(%)2.0000?買回手續費率(%)不超過2%
最高管理年費(%)0.9900最高保管費(%)0.1800
投資區域日本 風險報酬等級(本行)
主要投資區域日本 基金評等
基金統編42319582 配息頻率
備註上列手續費為公開說明書公告之最高費率。
投資標的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境內之基金受益憑證 (含ETF)、政府公債及貨幣市場工具、東京證交所上市一部成分股之上市股票以及東京證交所掛牌之受益憑證(含指數股票型基金)、基金股份、投資單位等,並得從事符合主管機關許可之證券相關商品,包括日本相關之證券相關商品,例如大阪交易所TOPIX期貨、新加坡交易所日經225期貨及未來經主管機關許可之證券相關商品。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曝險部位不超過基金淨資產價值之110%。
銷售機構中國信託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合作金庫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112.4.9併入富邦證券),第一金(原:一銀)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富邦期貨股份有限公司
文件下載 財務報告書 / 公開說明書 / 簡式公開說明書 / 短線交易規定 / 基金月報
基金淨值 4.1400 (2026/04/01)
報酬率 今年以來 一個月 三個月 六個月 一年 二年
報酬(%) -9.61 3.5 -9.61 -18.82 -32.9 -36.41
歷任基金經理人
經理人 時間 期間(月) 操作績效(%) 台股績效(%) 現任基金
林威宇 2025/11/01至今 5 -12.1 17.5 富邦台灣旗艦動能50ETF基金(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
富邦日本東証單日反向一倍基金(本基金採匯率避險)
富邦臺灣加權單日正向兩倍基金
王素珍 2024/04/01至2025/10/31 18 -26.52 39.12 富邦彭博歐洲區美元7-15年期銀行債ETF基金
富邦未來車ETF基金
富邦臺灣加權單日反向一倍基金
富邦美國政府債券20年期以上基金
楊貽甯 2022/02/21至2024/03/31 25 -38.25 11.31 貝萊德iShares安碩標普500卓越50ETF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
蔡宗勳 2022/01/17至2022/02/20 1 2.57 -0.93 元大台灣電子科技基金
元大台灣高股息低波動ETF基金(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且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洪珮甄 2021/09/16至2022/01/16 4 3.58 6.05 富邦台灣科技指數基金(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
富邦中國以外新興市場美元5年以上投資等級債券ETF基金
富邦全球ESG綠色電力ETF基金
富邦台灣釆吉50基金(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
楊貽甯 2019/01/15至2021/09/15 32 -39.01 77.82 貝萊德iShares安碩標普500卓越50ETF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
粘瑞益 2015/08/27至2019/01/14 41 -19.9 24.73 N/A

附註:
註1: 基金績效計算皆有考慮配息,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註2: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部份基金採雙軌報價,實際交易以基金公司所公告的買回價/賣出價為計算基礎。
註3: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註4: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註5: 境內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註6: 依金管會規定基金投資大陸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之10%,當該基金投資地區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基金淨值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之法令、政治或經濟環境改變而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註7: 上述資料只供參考用途,基智網自當盡力提供正確訊息,但如有錯漏或疏忽,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與其任何董事或任何受僱人,恕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註8: 上列符號「」為本行有銷售之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