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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名稱 摩根第一貨幣市場基金 基金代碼 5452
基金公司摩根投信
成立日期1996/10/15基金經理人郭世宗
基金規模36.95億元(台幣) (2026/02/28)成立時規模2.43億元(台幣)
基金類型國內貨幣市場型保管銀行第一商業銀行
單筆最低申購3,000.00元 單筆最低贖回(單位)N/A
計價幣別台幣定時定額N/A
最高手續費(%)1.5000?買回手續費率(%)本基金買回費用最高不得超過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之1.0%,現行為零
最高管理年費(%)0.0800最高保管費(%)0.0500
投資區域台灣 風險收益等級RR1
主要投資區域台灣 基金評等
基金統編97991668 配息頻率
備註上列手續費為公開說明書公告之最高費率。
投資標的本基金存放於國內銀行存款或投資於國內之短期票券 ( 國庫券、可轉讓銀行定期存單、公司及公營事業機構發行之本票或匯票、其他經金管會核准之短期債務憑證 )、有價證券 ( 含公債、公司債、次順位公司債、金融債券、次順位金融債券、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發行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依不動產證券化條例募集之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其他經金管會核准於國內募集發行之國際金融組織債券 )、附買回交易 ( 含短期票券及有價證券 )。本基金運用於銀行存款、短期票券及債券附買回交易之總金額需達本基金淨資產價值百分之七十以上。
銷售機構鉅亨投顧,三信商業銀行,上海商業儲蓄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京城商業銀行,元大商業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凱基(原:萬泰)商業銀行,匯豐(台灣)商業銀行,台北富邦商業銀行,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國泰世華商業銀行,安泰商業銀行,將來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彰化商業銀行,新加坡星展銀行(101.1.1分割予星展(台灣)銀行),日盛國際商業銀行(112.4.1併入台北富邦銀行),星展(台灣)商業銀行,板信商業銀行,永豐商業銀行,法商法國巴黎銀行台北分行,渣打國際商業銀行(96年更名並受讓英商渣打銀行在台全部營業及資產),玉山商業銀行,王道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商業銀行,聯邦商業銀行,臺中商業銀行,臺灣土地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臺灣銀行,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華南商業銀行,華泰商業銀行,連線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遠東國際商業銀行,陽信商業銀行,高雄銀行,元大(原: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基富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好好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永豐金(原:建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文件下載 財務報告書 / 公開說明書 / 簡式公開說明書 / 短線交易規定 / 基金月報
基金淨值 15.8907 (2026/04/01)
報酬率 今年以來 一個月 三個月 六個月 一年 二年
報酬(%) 0.32 0.12 0.32 0.62 1.26 2.59
歷任基金經理人
經理人 時間 期間(月) 操作績效(%) 台股績效(%) 現任基金
郭世宗 2010/10/13至今 186 9.12 310.06 摩根總收益組合基金-累積型(台幣)
摩根總收益組合基金-月配型(台幣)(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摩根總收益組合基金-累積型(美元)
摩根第一貨幣市場基金
5414 摩根全球平衡基金
楊月玲 2007/11/01至2010/10/12 35 2.3 -16.69 N/A
吳孟紜 2007/07/18至2007/10/31 3 0.47 2.12 N/A
楊月玲 2005/04/01至2007/07/17 27 3.14 58.34 N/A
吳孟紜 2003/07/04至2005/03/31 20 2.31 16.58 N/A
陳敏智 2000/01/05至2003/07/03 42 12.77 -42.43 N/A
陳賜榜 1999/01/01至2000/01/04 12 4.83 36.43 N/A
高全利 1996/10/15至1999/01/01 27 13.51 -2.99 N/A

附註:
註1: 基金績效計算皆有考慮配息,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註2: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部份基金採雙軌報價,實際交易以基金公司所公告的買回價/賣出價為計算基礎。
註3: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註4: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註5: 境內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註6: 依金管會規定基金投資大陸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之10%,當該基金投資地區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基金淨值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之法令、政治或經濟環境改變而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註7: 上述資料只供參考用途,基智網自當盡力提供正確訊息,但如有錯漏或疏忽,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與其任何董事或任何受僱人,恕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註8: 上列符號「」為本行有銷售之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