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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名稱 | 第一金全球永續影響力投資多重資產基金A不配息(台幣)(本基金有一定比重得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或收益平準金) | 基金代碼 | ◎6840 |
| 基金公司 | 第一金投信 | ||
| 成立日期 | 2023/11/16 | 基金經理人 | 蔡東穎 |
| 基金規模 | 1.87億元(台幣) (2026/02/28) | 成立時規模 | 31.29億元(台幣) |
| 基金類型 | 多重資產型 | 保管銀行 | 臺灣銀行 |
| 單筆最低申購 | 10,000.00元 | 單筆最低贖回(單位) | N/A |
| 計價幣別 | 台幣 | 定時定額 | 有 |
| 最高手續費(%) | 3.0000 | ?買回手續費率(%) | 0% |
| 最高管理年費(%) | 1.8000 | 最高保管費(%) | 0.2600 |
| 投資區域 | 全球 | 風險收益等級![]() | RR3 |
| 主要投資區域 | 全球 | 基金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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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統編 | 93153352A | 配息頻率 | |
| 備註 | 上列手續費為公開說明書公告之最高費率。 | ||
| 投資標的 | 本基金專注投資於全球永續經營具ESG影響力的企業, 瞄準因社會、環境、商業、科技等活動隨時間變遷,所產生的相對應趨勢的產業或產品,且基金投資組合將是否對環境、社會、治理等目標造成損害列入考慮。 本基金為境內基金,投資人需注意本基金並不直接適用歐盟永續金融規範 (SFDR, Sustainable Finance Disclosure Regulation)第 9 條(Article 9)規範。惟本基金投資組合的目標仍維持需對環境與社會有正向貢獻,且基金投資組合亦將是否對環境、社會、治理等目標造成損害列入考慮。 | ||
| 銷售機構 | 中租投顧,鉅亨投顧,安泰商業銀行,將來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彰化商業銀行,第一商業銀行,臺灣土地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臺灣銀行,華泰商業銀行,連線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陽信商業銀行,高雄銀行,元大(原: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基富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好好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永豐金(原:建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金(原:一銀)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文件下載 | 財務報告書 / 公開說明書 / 簡式公開說明書 / 短線交易規定 / 基金月報 | ||
| 基金淨值 | 10.5638 (2026/03/31) | |||||
| 報酬率 | 今年以來 | 一個月 | 三個月 | 六個月 | 一年 | 二年 |
| 報酬(%) | -3.68 | -3.73 | -3.68 | -1.94 | 4.02 | 2.03 |
| 歷任基金經理人 | |||||
| 經理人 | 時間 | 期間(月) | 操作績效(%) | 台股績效(%) | 現任基金 |
| 蔡東穎 | 2026/03/13至今 | 1 | -2.57 | -5.54 | ◎6840 第一金全球永續影響力投資多重資產基金A不配息(台幣)(本基金有一定比重得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或收益平準金) ◎6841 第一金全球永續影響力投資多重資產基金B配息(台幣)(本基金有一定比重得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或收益平準金) ◎D613 第一金全球永續影響力投資多重資產基金A不配息(美元)(本基金有一定比重得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或收益平準金) ◎D614 第一金全球永續影響力投資多重資產基金B配息(美元)(本基金有一定比重得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或收益平準金) 第一金全球永續影響力投資多重資產基金I類型(台幣)(本基金有一定比重得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或收益平準金) |
| 李艾倫 | 2023/11/16至2026/03/12 | 28 | 8.41 | 95.57 | N/A |
| 附註: | |
| 註1: | 基金績效計算皆有考慮配息,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
| 註2: |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部份基金採雙軌報價,實際交易以基金公司所公告的買回價/賣出價為計算基礎。 |
| 註3: |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
| 註4: |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
| 註5: | 境內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
| 註6: | 依金管會規定基金投資大陸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之10%,當該基金投資地區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基金淨值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之法令、政治或經濟環境改變而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
| 註7: | 上述資料只供參考用途,基智網自當盡力提供正確訊息,但如有錯漏或疏忽,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與其任何董事或任何受僱人,恕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
| 註8: | 上列符號「◎」為本行有銷售之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