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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名稱 新光臺灣高股息基金-B月配息(台幣)(本基金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基金代碼 2130
基金公司台新投信
成立日期2022/06/24基金經理人沈建宏
基金規模49,703千元(台幣) (2026/02/28)成立時規模1.84億元(台幣)
基金類型國內股票開放型一般股票型保管銀行台灣中小企銀
單筆最低申購100,000.00元 單筆最低贖回(單位)N/A
計價幣別台幣定時定額
最高手續費(%)3.0000?買回手續費率(%)最高不得超過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一
最高管理年費(%)1.5000最高保管費(%)0.1500
投資區域台灣 風險報酬等級(本行)
主要投資區域台灣 基金評等
基金統編88316721B 配息頻率 月配
備註上列手續費為公開說明書公告之最高費率。
投資標的(一)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境內之上市或上櫃公司股票(含承銷股票)、基金受益憑證(含指數股票型基金、期貨信託事業對不特定人募集之期貨信託基金、槓桿型 ETF、反向型 ETF 及商品 ETF)、認購(售)權證、 認股權憑證、存託憑證、政府公債、公司債(含無擔保公司債、 次順位公司債、承銷中之公司債)、轉換公司債(含承銷中轉換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交換公司債、金融債券(含次順位金融債券)、經金管會核准於我國境內募集發行之國際金融組織債券、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公開招募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及依不動產證券化條例募集之封閉型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或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 (二)原則上,本基金自成立日起三個月後投資於中華民國境內之上市或上櫃公司股票(含承銷股票)及存託憑證之總金額不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七十(含)。 (三)本基金所投資之上市或上櫃公司股票(含承銷股票)皆須符合以下高股息股票之條件。所稱「高股息股票」須符合以下定義: 1. 須為上市及上櫃公司中現金股息殖利率前百分之五十(含)且市值排序前百分之五十(含)之股票; 2. 前述所謂「現金股息殖利率」係指現金股息除以股價。 (1)「現金股息」:【該公司所公布近四季之季度財務報告每股盈餘總合】乘以【該公司股東會近三年已通過之現金股利發放率之平均值】; (2)「現金股利發放率」:【每股現金股利】除以【每股盈餘】; (3)「股價」:該公司依照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每季度及每年度財務報告公告截止日之收盤價; (4)「市值」:該公司於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每季度及每年度財務報告公告截止日之已發行股數乘以股價。 (四)針對本基金所投資於符合「高股息」之股票,經理公司應於每季財務報告公布截止日後第十個營業日前完成檢視該等投資標的,如認有投資標的不符合前述(三)「高股息」之認定標準,經理公司應於一個月內採取適當處置,以符合所定投資標的之條件。
銷售機構中租投顧,鉅亨投顧,保證責任高雄市第三信用合作社,彰化商業銀行,臺灣土地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華泰商業銀行,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基富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好好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新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文件下載 財務報告書 / 公開說明書 / 簡式公開說明書 / 短線交易規定 / 基金月報
基金淨值 15.84 (2026/04/01)
報酬率 今年以來 一個月 三個月 六個月 一年 二年
報酬(%) 20.16 5.06 20.16 24.9 32.44 41.37
歷任基金經理人
經理人 時間 期間(月) 操作績效(%) 台股績效(%) 現任基金
沈建宏 2025/11/24至今 5 27.91 25.5 新光台灣富貴基金
2701 台新2000高科技基金-A不配息
2716 台新台灣中小基金
新光創新科技基金
新光店頭基金
新光臺灣高股息基金-A不配息(台幣)
新光臺灣高股息基金-B月配息(台幣)(本基金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新光台灣富貴基金-TISA類型
台新2000高科技基金-I不配息
孫光政 2025/02/20至2025/11/23 9 0.3 11.99 新光全球AI新創產業基金(台幣)
新光全球AI新創產業基金(美元)
新光全球AI新創產業基金(人民幣)
2711 台新新興市場機會股票基金
陳郁翔 2024/11/01至2025/02/19 3 3.46 3.43 N/A
歐陽禎儀 2024/07/22至2024/10/31 3 0.19 -0.21 新光全球生技醫療基金(台幣)
新光全球生技醫療基金(美元)
吳文同 2024/03/01至2024/07/21 4 12.16 20.58 N/A
南震杰 2022/06/24至2024/02/29 20 27.3 23.94 N/A

附註:
註1: 基金績效計算皆有考慮配息,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註2: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部份基金採雙軌報價,實際交易以基金公司所公告的買回價/賣出價為計算基礎。
註3: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註4: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註5: 境內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註6: 依金管會規定基金投資大陸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之10%,當該基金投資地區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基金淨值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之法令、政治或經濟環境改變而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註7: 上述資料只供參考用途,基智網自當盡力提供正確訊息,但如有錯漏或疏忽,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與其任何董事或任何受僱人,恕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註8: 上列符號「」為本行有銷售之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