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金名稱 |
元大日本龍頭企業基金I不配息(美元) |
基金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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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公司 | 元大投信 |
| 成立日期 | 2024/01/15 | 基金經理人 | 吳昕憓 |
| 基金規模 | 52,468千元(台幣) (2026/02/28) | 成立時規模 | |
| 基金類型 | 跨國投資股票型單一國家 | 保管銀行 | 永豐商業銀行 |
| 單筆最低申購 | 1,000,000.00元 |
單筆最低贖回(單位) | N/A |
| 計價幣別 | 美元 | 定時定額 | N/A |
| 最高手續費(%) | 4.0000 | ?買回手續費率(%) | |
| 最高管理年費(%) | 0.8800 | 最高保管費(%) | 0.1800 |
| 投資區域 | 日本 |
風險收益等級 | RR4 |
| 主要投資區域 | 日本 |
基金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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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統編 | 93100953D |
配息頻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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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註 | 上列手續費為公開說明書公告之最高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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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資標的 | 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及外國有價證券,原則上本基金自成立日起屆滿6個月(含)後:1.投資於國內外之上市及上櫃股票(含承銷股票及特別股)及存託憑證之總金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70%(含);且投資於符合「日本龍頭企業」定義之股票總金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60%(含)。前述「日本龍頭企業」股票須符合以下條件:(1)所稱「日本」之定義,係指該投資標的於日本證券交易市場交易者;(2)所謂「龍頭企業」股票定義為:依日本證券交易市場各產業類別之全部上市櫃股票市值排序前30%(含),前述「市值」為每年6月最後1個營業日之市值。2.本基金所投資之符合「日本龍頭企業」定義股票,經理公司應於每年7月第10個營業日前,檢視投資標的是否符合前述「日本龍頭企業」標準;但本基金如因定期檢視結果,認有投資標的不符合前述「日本龍頭企業」標準者,經理公司應於1個月內採取適當處置,以符合前述1.所定投資比例限制。 |
| 銷售機構 | 中租投顧,口袋投顧,鉅亨投顧,三信商業銀行,上海商業儲蓄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京城商業銀行,保證責任高雄市第三信用合作社,元大商業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台北富邦商業銀行,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合作金庫銀行,將來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彰化商業銀行,有限責任淡水第一信用合作社,有限責任台中市第二信用合作社,永豐商業銀行,玉山商業銀行,王道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瑞興(原:大台北/稻江)商業銀行,瑞士商瑞士銀行台北分行,第一商業銀行,聯邦商業銀行,臺灣土地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臺灣銀行,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華南商業銀行,華泰商業銀行,連線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遠東國際商業銀行,陽信商業銀行,高雄銀行,中國信託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元大(原: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基富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新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永豐金(原:建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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