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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名稱 元大標普500單日反向1倍基金(本基金為策略交易型產品且投資具有反向操作風險,故本基金不適合長期持有,僅符合臺灣證券交易所訂適格條件之投資人始得交易) 基金代碼
基金公司元大投信
成立日期2015/12/02基金經理人方雅婷
基金規模7.00億元(台幣) (2026/02/28)成立時規模7.74億元(台幣)
基金類型跨國投資指數型保管銀行玉山銀行
單筆最低申購N/A元 單筆最低贖回(單位)N/A
計價幣別台幣定時定額N/A
最高手續費(%)1.0000?買回手續費率(%)每受益權單位最高不超過發行價格1%
最高管理年費(%)0.9900最高保管費(%)0.1800
投資區域美國 風險收益等級RR5
主要投資區域北美 基金評等
基金統編42333563 配息頻率
備註上列手續費為公開說明書公告之最高費率。
投資標的本基金主要投資於國內外有價證券及證券相關商品。本基金係採用指數化策略,將本基金扣除各項必要費用後儘可能追蹤標的指數(即標普 500 反向指數)之報酬表現為操作目標。為達成前述操作目標,本基金自上市日起,投資於下列有價證券及證券相關商品交易之整體曝險將透過每日重新平衡機制(Daily Rebalancing)進行調整,惟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110%。
銷售機構玉山商業銀行,中國信託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元大(原: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大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玉山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金(原:一銀)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文件下載 財務報告書 / 公開說明書 / 簡式公開說明書 / 短線交易規定 / 基金月報
基金淨值 4.6100 (2026/03/31)
報酬率 今年以來 一個月 三個月 六個月 一年 二年
報酬(%) 5.49 6.47 5.49 4.3 -16.49 -19.12
歷任基金經理人
經理人 時間 期間(月) 操作績效(%) 台股績效(%) 現任基金
方雅婷 2019/11/01至今 77 -59.66 186.28 元大亞太優質高股息100指數基金A不配息(台幣)(基金之收益分配由經理公司得依收益之情況自行決定當季配息型受益權單位配息與否及分配之金額,故每季分配之金額並非一定相同且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元大亞太優質高股息100指數基金B配息(台幣)(基金之收益分配由經理公司得依收益之情況自行決定當季配息型受益權單位配息與否及分配之金額,故每季分配之金額並非一定相同且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元大亞太優質高股息100指數基金I不配息(台幣)(基金之收益分配由經理公司得依收益之情況自行決定當季配息型受益權單位配息與否及分配之金額,故每季分配之金額並非一定相同且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元大亞太優質高股息100指數基金B配息(美元)(基金之收益分配由經理公司得依收益之情況自行決定當季配息型受益權單位配息與否及分配之金額,故每季分配之金額並非一定相同且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元大亞太優質高股息100指數基金B配息(澳幣)(基金之收益分配由經理公司得依收益之情況自行決定當季配息型受益權單位配息與否及分配之金額,故每季分配之金額並非一定相同且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元大全球人工智慧ETF基金
元大全球未來通訊ETF基金
元大標普500單日正向2倍基金(本基金為策略交易型產品且投資具有槓桿操作風險,故本基金不適合長期持有,僅符合臺灣證券交易所訂適格條件之投資人始得交易)
元大標普500單日反向1倍基金(本基金為策略交易型產品且投資具有反向操作風險,故本基金不適合長期持有,僅符合臺灣證券交易所訂適格條件之投資人始得交易)
劉偉正 2017/06/01至2019/10/31 28 -25.54 13.13 N/A
蘇筱婷 2015/12/02至2017/05/31 17 -21.1 18.72 富邦臺灣中小A級動能50ETF基金
富邦全球入息不動產與基礎建設ETF基金(本基金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富邦印度NIFTY基金
富邦NASDAQ-100單日反向一倍基金(本基金採匯率避險)
富邦標普美國特別股ETF基金

附註:
註1: 基金績效計算皆有考慮配息,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註2: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部份基金採雙軌報價,實際交易以基金公司所公告的買回價/賣出價為計算基礎。
註3: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註4: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註5: 境內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註6: 依金管會規定基金投資大陸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之10%,當該基金投資地區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基金淨值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之法令、政治或經濟環境改變而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註7: 上述資料只供參考用途,基智網自當盡力提供正確訊息,但如有錯漏或疏忽,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與其任何董事或任何受僱人,恕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註8: 上列符號「」為本行有銷售之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