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本頁
基金名稱 匯豐成功基金 基金代碼 5522
基金公司匯豐投信
成立日期1990/08/13基金經理人邵琮淳
基金規模5.21億元(台幣) (2026/02/28)成立時規模50.00億元(台幣)
基金類型國內股票開放型一般股票型保管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單筆最低申購3,000.00元 單筆最低贖回(單位)N/A
計價幣別台幣定時定額N/A
最高手續費(%)2.0000?買回手續費率(%)免收
最高管理年費(%)0.7000最高保管費(%)0.1400
投資區域台灣 風險收益等級RR5
主要投資區域台灣 基金評等
基金統編76941376 配息頻率
備註上列手續費為公開說明書公告之最高費率。
投資標的基金係以分散風險之方式,投資公司股票、政府公債、公司債、金融債券、短期票券、基金受益憑證(含指數股票型基金)、台灣存託憑證、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公開招募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及依不動產證券化條例募集之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受益證券或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及其他基金管理辦法所規定或經金管會所核准事項之投資,以謀求長期性最高資本利得及投資收益。
銷售機構中租投顧,口袋投顧,鉅亨投顧,上海商業儲蓄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元大商業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凱基(原:萬泰)商業銀行,匯豐(台灣)商業銀行,台北富邦商業銀行,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合作金庫銀行,國泰世華商業銀行,大眾商業銀行(107年併入元大銀行),彰化商業銀行,新加坡星展銀行(101.1.1分割予星展(台灣)銀行),星展(台灣)商業銀行,永豐商業銀行,法商法國巴黎銀行台北分行,渣打國際商業銀行(96年更名並受讓英商渣打銀行在台全部營業及資產),玉山商業銀行,第一商業銀行,聯邦商業銀行,臺灣土地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臺灣銀行,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華南商業銀行,香港商香港上海匯豐銀行台北分行,中國信託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元大(原: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基富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好好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文件下載 財務報告書 / 公開說明書 / 簡式公開說明書 / 短線交易規定 / 基金月報
基金淨值 51.22 (2026/04/01)
報酬率 今年以來 一個月 三個月 六個月 一年 二年
報酬(%) 2.6 -8.52 2.6 0.75 1.17 -9.66
歷任基金經理人
經理人 時間 期間(月) 操作績效(%) 台股績效(%) 現任基金
邵琮淳 2022/08/29至今 44 0.93 107.63 5522 匯豐成功基金
匯豐龍鳳基金
匯豐龍鳳基金I類型
匯豐龍鳳基金R類型
林永洋 2013/05/01至2022/08/28 111 64.29 88.77 N/A
余逸玫 2012/05/18至2013/04/30 11 14.56 10.02 N/A
石隆智 2012/05/01至2012/05/17 0 -3.02 -1.93 N/A
龍湘瑛 2010/01/08至2012/04/30 27 19.58 -8.93 N/A
黃世洽 2009/09/01至2010/01/07 4 14.89 20.68 N/A
龍湘瑛 2008/11/24至2009/08/31 9 47.98 63.65 N/A
黃世洽 2004/06/01至2008/11/23 53 10.07 -30.22 N/A
張雍川 2003/01/01至2004/05/31 16 30.32 34.26 N/A
龍湘瑛 2002/05/01至2002/12/31 7 -24.94 -26.6 N/A
張雍川 2000/12/26至2002/04/30 16 55.07 28.47 N/A
羅淑芬 2000/01/15至2000/12/25 11 -38.56 -46.68 N/A
葉雲龍 1998/04/01至2000/01/14 21 25.33 -0.2 N/A
蘇瑩娟 1997/12/20至1998/03/31 3 -0.62 12.34 N/A
林宏鍾 1995/08/01至1997/12/19 28 73.16 56.21 N/A
蔡梅芬 1991/10/11至1995/07/31 45 0.75 7.63 N/A
林一銘 1990/08/13至1991/10/10 14 36.02 24.21 N/A

附註:
註1: 基金績效計算皆有考慮配息,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註2: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部份基金採雙軌報價,實際交易以基金公司所公告的買回價/賣出價為計算基礎。
註3: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註4: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註5: 境內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註6: 依金管會規定基金投資大陸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之10%,當該基金投資地區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基金淨值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之法令、政治或經濟環境改變而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註7: 上述資料只供參考用途,基智網自當盡力提供正確訊息,但如有錯漏或疏忽,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與其任何董事或任何受僱人,恕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註8: 上列符號「」為本行有銷售之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