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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名稱 宏利全球科技基金-NA不配息(澳幣避險) 基金代碼
基金公司宏利投信
成立日期2022/03/22基金經理人劉柏廷
基金規模3,411千元(台幣) (2026/02/28)成立時規模440千元(澳幣)
基金類型跨國投資股票型全球市場保管銀行台灣中小企銀
單筆最低申購1,000.00元 單筆最低贖回(單位)N/A
計價幣別澳幣定時定額N/A
最高手續費(%)3.0000?買回手續費率(%)1%
最高管理年費(%)1.8000最高保管費(%)0.2800
投資區域美國,全球 風險報酬等級(本行)
主要投資區域全球 基金評等
基金統編88256723S 配息頻率
備註上列手續費為公開說明書公告之最高費率。
投資標的(一)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之上市或上櫃股票(含承銷股票及特別股)、認購(售)權證、認股權憑證、參與憑證、存託憑證、基金受益憑證(含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反向型 ETF 及槓桿型 ETF)、期貨信託事業對不特定人募集之期貨信託基金受益憑證(含反向型期貨 ETF、商品期貨 ETF 及槓桿型期貨 ETF)、政府公債、公司債(含次順位公司債、無擔保公司債、可轉換公司債、交換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金融債券(含次順位金融債券)、經金管會核准於我國境內募集發行之國際金融組織債券及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募集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及依不動產證券化條例募集之封閉型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受益證券或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 (二)本基金投資之外國有價證券,包括: 1.於外國證券集中交易市場及金管會核准之店頭市場交易之股票(含承銷股票及特別股)、存託憑證(Depository Receipt)、認購(售)權證或認股權憑證、參與憑證、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REITs)、封閉式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投資單位,以及追蹤、模擬或複製指數表現之 ETF(含反向型 ETF、商品 ETF 及槓桿型 ETF)。 2.經金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得募集及銷售之外國基金管理機構所發行或經理之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或投資單位。 3.符合金管會所規定之信用評等等級,由外國國家或機構所保證或發行之債券(含政府公債、公司債、可轉換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無擔保公司債、交換公司債、金融債券、金融資產證券化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 4.本基金投資之債券不包括以國內有價證券、本國上市、上櫃公司於海外發行之有價證券、國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於海外發行之基金受益憑證、未經金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得募集及銷售之境外基金為連結標的之連動型或結構型債券。 5.本基金投資區域範圍涵蓋全球,主要投資國家或地區將載於公開說明書。
銷售機構鉅亨投顧,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國泰世華商業銀行,瑞興(原:大台北/稻江)商業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華泰商業銀行,遠東國際商業銀行,陽信商業銀行,好好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文件下載 財務報告書 / 公開說明書 / 簡式公開說明書 / 短線交易規定 / 基金月報
基金淨值 14.3400 (2026/03/31)
報酬率 今年以來 一個月 三個月 六個月 一年 二年
報酬(%) -9.7 -6.09 -9.7 -6.94 29.07 26.23
歷任基金經理人
經理人 時間 期間(月) 操作績效(%) 台股績效(%) 現任基金
劉柏廷 2023/10/27至今 30 68.51 97.36 宏利特別股息收益基金-B月配息(南非幣避險)(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且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宏利特別股息收益基金-NA不配息(南非幣避險)
宏利特別股息收益基金-NB月配息(南非幣避險)(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且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宏利特別股息收益基金-NA不配息(台幣)
宏利特別股息收益基金-NB月配息(台幣)(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且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宏利特別股息收益基金-NA不配息(美元)
宏利特別股息收益基金-NB月配息(美元)(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且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宏利特別股息收益基金-NA不配息(人民幣避險)
宏利特別股息收益基金-NB月配息(人民幣避險)(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且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3603 宏利精選中華基金(台幣)
宏利全球科技基金-A不配息(台幣)
宏利全球科技基金-A不配息(美元)
宏利全球科技基金-B月配息(美元)(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宏利全球科技基金-A不配息(人民幣避險)
宏利全球科技基金-A不配息(南非幣避險)
宏利全球科技基金-A不配息(澳幣避險)
宏利全球科技基金-NA不配息(台幣)
宏利全球科技基金-NA不配息(美元)
宏利全球科技基金-NA不配息(人民幣避險)
宏利全球科技基金-NA不配息(南非幣避險)
宏利全球科技基金-NA不配息(澳幣避險)
宏利特別股息收益基金-B月配息(日圓)(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且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宏利特別股息收益基金-NB月配息(日圓)(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且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宏利精選中華基金(人民幣避險)
宏利全球動力股票基金(台幣)
宏利全球動力股票基金(人民幣避險)
宏利特別股息收益基金-A不配息(台幣)
4119 宏利特別股息收益基金-A不配息(美元)
宏利特別股息收益基金-A不配息(人民幣避險)
宏利特別股息收益基金-B月配息(台幣)(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且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宏利特別股息收益基金-B月配息(美元)(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且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宏利特別股息收益基金-B月配息(人民幣避險)(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且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游清翔 2023/08/07至2023/10/26 2 -8 -4.57 N/A
陳桂銓 2023/06/30至2023/08/06 2 2.32 -0.58 N/A
黃耀德 2023/02/01至2023/06/29 4 13.85 10.99 聯邦環太平洋平衡基金-A不配息(台幣)(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聯邦環太平洋平衡基金-B月配息(台幣)(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聯邦環太平洋平衡基金-A不配息(人民幣避險)(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聯邦環太平洋平衡基金-B月配息(人民幣避險)(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聯邦環太平洋平衡基金-A不配息(美元)(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聯邦環太平洋平衡基金-B月配息(美元)(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聯邦低碳目標多重資產基金-A不配息(台幣)
聯邦低碳目標多重資產基金-NA不配息(台幣)
聯邦低碳目標多重資產基金-A不配息(美元)
聯邦低碳目標多重資產基金-NA不配息(美元)
聯邦環太平洋平衡基金-NA不配息(台幣)(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聯邦環太平洋平衡基金-ND月配息(台幣)(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聯邦環太平洋平衡基金-NA不配息(美元)(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聯邦環太平洋平衡基金-ND月配息(美元)(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聯邦民生基礎建設股票入息基金-A不配息(台幣)(本基金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聯邦民生基礎建設股票入息基金-B月配息(台幣)(本基金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聯邦民生基礎建設股票入息基金-NA不配息(台幣)(本基金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聯邦民生基礎建設股票入息基金-ND月配息(台幣)(本基金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聯邦民生基礎建設股票入息基金-A不配息(美元)(本基金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聯邦民生基礎建設股票入息基金-B月配息(美元)(本基金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聯邦民生基礎建設股票入息基金-NA不配息(美元)(本基金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聯邦民生基礎建設股票入息基金-ND月配息(美元)(本基金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陳桂銓 2022/11/03至2023/01/31 2 11.36 16.53 N/A
林柏均 2022/03/22至2022/11/02 8 -28.7 -25.4 N/A

附註:
註1: 基金績效計算皆有考慮配息,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註2: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部份基金採雙軌報價,實際交易以基金公司所公告的買回價/賣出價為計算基礎。
註3: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註4: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註5: 境內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註6: 依金管會規定基金投資大陸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之10%,當該基金投資地區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基金淨值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之法令、政治或經濟環境改變而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註7: 上述資料只供參考用途,基智網自當盡力提供正確訊息,但如有錯漏或疏忽,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與其任何董事或任何受僱人,恕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註8: 上列符號「」為本行有銷售之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