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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名稱 中國信託新興市場0-5年期美元政府債券ETF基金(基金有一定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基金代碼
基金公司中國信託投信
成立日期2019/07/23基金經理人張勝原
基金規模179.84億元(台幣) (2026/02/28)成立時規模21.24億元(台幣)
基金類型債券型海外債券ETF保管銀行華南商業銀行
單筆最低申購N/A元 單筆最低贖回(單位)N/A
計價幣別台幣定時定額N/A
最高手續費(%)1.0000?買回手續費率(%)每一買回基數之買回手續費最高不得超過買回總價金之1%。實際適用費率得由經理公司依基金銷售策略適當調整之
最高管理年費(%)0.3000最高保管費(%)0.1000
投資區域新興市場 風險報酬等級(本行)
主要投資區域新興市場 基金評等
基金統編76317990 配息頻率 季配
備註上列手續費為公開說明書公告之最高費率。
投資標的本基金主要投資於國內外有價證券及證券相關商品。本基金係採用指數化策略,將本基金扣除各項必要費用後儘可能追蹤標的指數(即「ICE 新興市場 0-5 年期美元政府債券指數」)之績效表現為操作目標。為達成前述操作目標,本基金自上櫃日起,投資於標的指數成分債券總金額不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七十(含)。本基金為投資於標的指數之成分證券或因應標的指數複製策略所需,得投資於非投資等級債券,惟投資總金額不得超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十五(含)。另為符合本基金追蹤標的指數績效表現之目標及資金調度之需要,本基金得投資於其他與標的指數或美元債券相關之有價證券及證券相關商品交易以使基金投資組合整體曝險盡可能貼近基金淨資產規模之 100%。
銷售機構統一,中國信託,富邦證券,元大證券,永豐金證券
文件下載 財務報告書 / 公開說明書 / 簡式公開說明書 / 短線交易規定 / 基金月報
基金淨值 37.6870 (2026/03/31)
報酬率 今年以來 一個月 三個月 六個月 一年 二年
報酬(%) 1.88 1.75 1.88 5.99 0.19 9.32
歷任基金經理人
經理人 時間 期間(月) 操作績效(%) 台股績效(%) 現任基金
張勝原 2025/07/31至今 9 10.07 35.21 中國信託15年期以上已開發市場投資級優化收益ESG美元公司債券ETF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且基金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中國信託新興亞洲(不含中國)美元精選綜合債券ETF基金(基金有一定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中國信託新興市場0-5年期美元政府債券ETF基金(基金有一定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中國信託15年期以上新興市場美元主權低碳債券ETF基金(本基金非屬環境、社會及治理相關主題基金)
呂紹儀 2025/06/20至2025/07/30 1 1.3 4.94 N/A
游忠憲 2020/05/01至2025/06/19 61 6.34 103.39 貝萊德iShares安碩收益優化投資等級債主動式ETF基金(基金有一定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且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張勝原 2019/07/23至2020/04/30 9 -2.64 0.41 中國信託15年期以上已開發市場投資級優化收益ESG美元公司債券ETF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且基金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中國信託新興亞洲(不含中國)美元精選綜合債券ETF基金(基金有一定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中國信託新興市場0-5年期美元政府債券ETF基金(基金有一定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中國信託15年期以上新興市場美元主權低碳債券ETF基金(本基金非屬環境、社會及治理相關主題基金)

附註:
註1: 基金績效計算皆有考慮配息,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註2: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部份基金採雙軌報價,實際交易以基金公司所公告的買回價/賣出價為計算基礎。
註3: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註4: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註5: 境內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註6: 依金管會規定基金投資大陸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之10%,當該基金投資地區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基金淨值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之法令、政治或經濟環境改變而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註7: 上述資料只供參考用途,基智網自當盡力提供正確訊息,但如有錯漏或疏忽,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與其任何董事或任何受僱人,恕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註8: 上列符號「」為本行有銷售之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