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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名稱 復華富時不動產證券化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 基金代碼
基金公司復華投信
成立日期2017/08/09基金經理人曹君龍
基金規模422.11億元(台幣) (2026/02/28)成立時規模3.41億元(台幣)
基金類型跨國投資指數型保管銀行玉山銀行
單筆最低申購N/A元 單筆最低贖回(單位)N/A
計價幣別台幣定時定額N/A
最高手續費(%)2.0000?買回手續費率(%)詳公開說明書
最高管理年費(%)0.3500最高保管費(%)0.1600
投資區域美國 風險收益等級RR5
主要投資區域美國 基金評等
基金統編42529948 配息頻率 季配
備註上列手續費為公開說明書公告之最高費率。
投資標的(一)外國證券集中交易市場或經金管會核准之店頭市場交易之股票(含承銷股票)、認購(售)權證或認股權憑證(Warrants)、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REITs)及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投資單位(含反向型 ETF(Exchange Traded Fund)、槓桿型 ETF);或經金管會核准或生效得募集及銷售之外國基金管理機構所發行或經理之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或投資單位。(二)本基金自上市日起,投資於標的指數成分證券之總金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八十(含)。(三)標的指數之主要成分及特色:指數
銷售機構台北富邦商業銀行,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玉山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文件下載 財務報告書 / 公開說明書 / 簡式公開說明書 / 短線交易規定 / 基金月報
基金淨值 8.7000 (2026/03/31)
報酬率 今年以來 一個月 三個月 六個月 一年 二年
報酬(%) -2.33 -3.81 -2.33 5.05 -2.79 4.85
歷任基金經理人
經理人 時間 期間(月) 操作績效(%) 台股績效(%) 現任基金
曹君龍 2025/12/22至今 4 -3.39 14.54 復華富時不動產證券化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
復華20年期以上A3級以上公司債券ETF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
許忠成 2021/01/05至2025/12/21 59 10.68 85.86 復華美元非投資等級債券指數基金A不配息(台幣)
復華美元非投資等級債券指數基金B配息(台幣)(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復華美元非投資等級債券指數基金(美元)
復華新興市場3年期以上美元主權及類主權債券指數基金(台幣)(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復華新興市場3年期以上美元主權及類主權債券指數基金(美元)(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復華台灣科技優息ETF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且本基金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復華新興市場10年期以上債券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
復華新興市場企業債券ETF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
復華1至5年期美元特選信用債券ETF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
劉妙惠 2019/03/08至2021/01/04 22 -21.01 44.52 N/A
游忠憲 2019/01/30至2019/03/07 2 -0.71 3.83 貝萊德iShares安碩收益優化投資等級債主動式ETF基金(基金有一定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且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康毓真 2018/01/29至2019/01/29 12 10.81 -10.9 N/A
蔡佩珊 2017/08/09至2018/01/28 5 -7.96 6.46 7302 復華東協世紀基金
7304 復華美國新星基金(台幣)
C109 復華美國新星基金(美元)

附註:
註1: 基金績效計算皆有考慮配息,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註2: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部份基金採雙軌報價,實際交易以基金公司所公告的買回價/賣出價為計算基礎。
註3: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註4: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註5: 境內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註6: 依金管會規定基金投資大陸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之10%,當該基金投資地區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基金淨值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之法令、政治或經濟環境改變而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註7: 上述資料只供參考用途,基智網自當盡力提供正確訊息,但如有錯漏或疏忽,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與其任何董事或任何受僱人,恕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註8: 上列符號「」為本行有銷售之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