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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名稱 | 復華20年期以上A3級以上公司債券ETF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 | 基金代碼 | |
| 基金公司 | 復華投信 | ||
| 成立日期 | 2019/03/08 | 基金經理人 | 曹君龍 |
| 基金規模 | 205.83億元(台幣) (2026/02/28) | 成立時規模 | 33.06億元(台幣) |
| 基金類型 | 債券型海外債券ETF | 保管銀行 | 永豐商業銀行 |
| 單筆最低申購 | N/A元 | 單筆最低贖回(單位) | N/A |
| 計價幣別 | 台幣 | 定時定額 | N/A |
| 最高手續費(%) | 2.0000 | ?買回手續費率(%) | 詳公開說明書 |
| 最高管理年費(%) | 0.4000 | 最高保管費(%) | 0.1100 |
| 投資區域 | 全球 | 風險報酬等級(本行) | |
| 主要投資區域 | 全球 | 基金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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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統編 | 74726062 | 配息頻率 | 季配 |
| 備註 | 上列手續費為公開說明書公告之最高費率。 | ||
| 投資標的 | (一)中華民國境內之政府公債、符合法令規範得投資之普通公司債及金融債券。(二)外國國家或機構所保證或發行之債券及符合美國Rule 144A規定之債券(前述債券包含政府公債、普通公司債、金融債券)。(三)本基金自掛牌日起,投資於標的指數成分證券之總金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七十(含)。(四)標的指數之主要成分、特色及與傳統指數之差異:指數內容為到期日距今20年以上且信用評等為A3級以上之美元計價公司債券,單一產業不超過15%。債券最小流通在外面額需大於7.5億美元,反映長天期高評等公司債券之表現 | ||
| 銷售機構 | 統一,凱基證券,元大證券,永豐金證券,復華投信 | ||
| 文件下載 | 財務報告書 / 公開說明書 / 簡式公開說明書 / 短線交易規定 / 基金月報 | ||
| 基金淨值 | 49.2251 (2026/03/31) | |||||
| 報酬率 | 今年以來 | 一個月 | 三個月 | 六個月 | 一年 | 二年 |
| 報酬(%) | 0.96 | -0.46 | 0.96 | 2.7 | -1.73 | 1.56 |
| 歷任基金經理人 | |||||
| 經理人 | 時間 | 期間(月) | 操作績效(%) | 台股績效(%) | 現任基金 |
| 曹君龍 | 2023/04/18至今 | 36 | 8.79 | 98.72 | 復華富時不動產證券化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 復華20年期以上A3級以上公司債券ETF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 |
| 許忠成 | 2020/06/30至2023/04/17 | 34 | -20.03 | 38.3 | 復華美元非投資等級債券指數基金A不配息(台幣) 復華美元非投資等級債券指數基金B配息(台幣)(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復華美元非投資等級債券指數基金(美元) 復華新興市場3年期以上美元主權及類主權債券指數基金(台幣)(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復華新興市場3年期以上美元主權及類主權債券指數基金(美元)(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復華台灣科技優息ETF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且本基金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復華新興市場10年期以上債券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 復華新興市場企業債券ETF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 復華1至5年期美元特選信用債券ETF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 |
| 劉妙惠 | 2019/03/08至2020/06/29 | 15 | 22.44 | 12.7 | N/A |
| 附註: | |
| 註1: | 基金績效計算皆有考慮配息,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
| 註2: |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部份基金採雙軌報價,實際交易以基金公司所公告的買回價/賣出價為計算基礎。 |
| 註3: |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
| 註4: |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
| 註5: | 境內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
| 註6: | 依金管會規定基金投資大陸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之10%,當該基金投資地區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基金淨值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之法令、政治或經濟環境改變而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
| 註7: | 上述資料只供參考用途,基智網自當盡力提供正確訊息,但如有錯漏或疏忽,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與其任何董事或任何受僱人,恕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
| 註8: | 上列符號「◎」為本行有銷售之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