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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名稱 | 台新SG全球AI機器人精選ETF基金 | 基金代碼 | |
| 基金公司 | 台新投信 | ||
| 成立日期 | 2019/07/30 | 基金經理人 | 黃鈺民 |
| 基金規模 | 3.98億元(台幣) (2026/02/28) | 成立時規模 | 2.01億元(台幣) |
| 基金類型 | 跨國投資指數型 | 保管銀行 | 台灣中小企銀 |
| 單筆最低申購 | N/A元 | 單筆最低贖回(單位) | N/A |
| 計價幣別 | 台幣 | 定時定額 | N/A |
| 最高手續費(%) | 2.0000 | ?買回手續費率(%) | 不超過2% |
| 最高管理年費(%) | 0.7500 | 最高保管費(%) | 0.2500 |
| 投資區域 | N/A | 風險收益等級![]() | RR4 |
| 主要投資區域 | 全球 | 基金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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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統編 | 76321684 | 配息頻率 | 年配 |
| 備註 | 上列手續費為公開說明書公告之最高費率。 | ||
| 投資標的 | (一)本基金主要投資於國內外有價證券及符合主管機關許可之證券相關商品。本基金係採用指數化策略,運用最佳化法策略,將本基金扣除各項必要費用後,儘可能追蹤標的指數之績效表現為目標,自上市日起,投資於標的指數成分股票總金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七十(含),但為符合本基金之貼近指數操作與資金調度需要,經理公司得運用本基金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之交易,以使本基金投資之指數成分股加計證券相關商品之整體曝險,能貼近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一百。 (二)SG 全球 AI 機器人精選指數的投資領域由法國興業銀行股票研究部獨立研究發佈並定期維護,指數的選取包含依 GICS 分類選定科技、工業和醫療保健行業,以及對於 AI 和機器人的數據挖掘分析,最後由專家諮詢。該指數旨在參與全球在人工智能、自動化和機器人技術的開發位於領先地位,或將受益於這些先進技術的公司。 (三)本基金係屬於客製化指數及 Smart Beta 指數,該指數係透過行業識別、數據挖掘和專家諮詢,找出和人工智能和機器人相關的公司。其聚焦 AI 和機器人相關產業,為其與傳統指數之差異。 | ||
| 銷售機構 | 永豐金(原:建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文件下載 | 財務報告書 / 公開說明書 / 簡式公開說明書 / 短線交易規定 / 基金月報 | ||
| 基金淨值 | 54.3800 (2026/03/31) | |||||
| 報酬率 | 今年以來 | 一個月 | 三個月 | 六個月 | 一年 | 二年 |
| 報酬(%) | -3.62 | -4.02 | -3.62 | 2.42 | 26.39 | 32.51 |
| 歷任基金經理人 | |||||
| 經理人 | 時間 | 期間(月) | 操作績效(%) | 台股績效(%) | 現任基金 |
| 黃鈺民 | 2024/01/03至今 | 27 | 54.19 | 77.68 | 台新臺灣永續高息中小型ETF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且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台新臺灣IC設計動能ETF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 台新臺灣AI優息動能ETF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且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台新10年期以上特選全球BBB美元投資等級公司債券ETF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 台新標普500 ETF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 台新標普科技精選ETF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 台新MSCI中國基金 台新摩根大通新興市場投資等級美元債券ETF基金 台新美元銀行債券15年期以上ETF基金 台新SG全球AI機器人精選ETF基金 |
| 王嘉豪 | 2019/11/01至2024/01/02 | 50 | 84.16 | 57.18 | N/A |
| 高依暄 | 2019/07/30至2019/10/31 | 3 | 0.7 | 4.87 | 新光全球特別股收益基金A不配息(台幣) 新光全球特別股收益基金A不配息(美元) 新光全球特別股收益基金B月配息(台幣)(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 附註: | |
| 註1: | 基金績效計算皆有考慮配息,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
| 註2: |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部份基金採雙軌報價,實際交易以基金公司所公告的買回價/賣出價為計算基礎。 |
| 註3: |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
| 註4: |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
| 註5: | 境內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
| 註6: | 依金管會規定基金投資大陸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之10%,當該基金投資地區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基金淨值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之法令、政治或經濟環境改變而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
| 註7: | 上述資料只供參考用途,基智網自當盡力提供正確訊息,但如有錯漏或疏忽,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與其任何董事或任何受僱人,恕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
| 註8: | 上列符號「◎」為本行有銷售之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