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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名稱 台新美國20年期以上A級公司債券ETF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 基金代碼
基金公司台新投信
成立日期2024/04/10基金經理人王惜安
基金規模239.19億元(台幣) (2026/02/28)成立時規模96.07億元(台幣)
基金類型債券型海外債券ETF保管銀行台灣中小企銀
單筆最低申購N/A元 單筆最低贖回(單位)N/A
計價幣別台幣定時定額N/A
最高手續費(%)2.0000?買回手續費率(%)
最高管理年費(%)0.2500最高保管費(%)0.1300
投資區域美國 風險收益等級RR2
主要投資區域美國 基金評等
基金統編93210760 配息頻率 月配
備註上列手續費為公開說明書公告之最高費率。
投資標的(一)本基金採用指數化策略追蹤標的指數「彭博美國 20 年期以上 A 級公司債券指數(Bloomberg US Corporate 20+ Years Single A Issuer & Sector Capped Index)」績效表現,於扣除各項必要費用後,儘可能達到追蹤標的指數之績效表現,並兼顧控制追蹤誤差值為投資管理目標。為達成前述投資管理目標及資金調度之需要,本基金自上櫃日起,得從事以交易人身分交易衍生自債券之期貨等證券相關商品之交易,以使本基金所投資標的指數成分債券及與標的指數成分債券或美元債券相關之有價證券,並加計證券相關商品之整體曝險部位,能貼近本基金淨資產價值至百分之百(100%),且投資於標的指數成分債券總金額不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九十(90%)(含)。(二)本基金追蹤之標的指數係屬於客製化指數,非屬 Smart Beta 指數,該指數聚焦於美國發行之長天期投資級美元公司債券,而一般傳統市值型美元債券指數則可能包含其他國家企業以美元所發行之債券,而本指數則提供投資人有機會選擇投資 100%聚焦在美國企業(註冊、上市或營收主要來自美國)發行之債券。
銷售機構中國信託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元大(原: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合作金庫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永豐金(原:建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金(原:一銀)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文件下載 財務報告書 / 公開說明書 / 簡式公開說明書 / 短線交易規定 / 基金月報
基金淨值 14.4329 (2026/03/31)
報酬率 今年以來 一個月 三個月 六個月 一年 二年
報酬(%) 0.48 -0.77 0.48 2.62 -1.36 N/A
歷任基金經理人
經理人 時間 期間(月) 操作績效(%) 台股績效(%) 現任基金
王惜安 2024/08/01至今 20 -1.44 42.9 台新美國20年期以上A級公司債券ETF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
黃鈺民 2024/04/10至2024/07/31 3 7.64 6.92 台新臺灣永續高息中小型ETF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且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台新臺灣IC設計動能ETF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
台新臺灣AI優息動能ETF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且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台新10年期以上特選全球BBB美元投資等級公司債券ETF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
台新標普500 ETF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
台新標普科技精選ETF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
台新MSCI中國基金
台新摩根大通新興市場投資等級美元債券ETF基金
台新美元銀行債券15年期以上ETF基金
台新SG全球AI機器人精選ETF基金

附註:
註1: 基金績效計算皆有考慮配息,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註2: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部份基金採雙軌報價,實際交易以基金公司所公告的買回價/賣出價為計算基礎。
註3: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註4: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註5: 境內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註6: 依金管會規定基金投資大陸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之10%,當該基金投資地區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基金淨值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之法令、政治或經濟環境改變而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註7: 上述資料只供參考用途,基智網自當盡力提供正確訊息,但如有錯漏或疏忽,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與其任何董事或任何受僱人,恕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註8: 上列符號「」為本行有銷售之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