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列印本頁 |
| 基金名稱 | 元大日經225基金 | 基金代碼 | |
| 基金公司 | 元大投信 | ||
| 成立日期 | 2016/06/01 | 基金經理人 | 許家瑋 |
| 基金規模 | 17.81億元(台幣) (2026/02/28) | 成立時規模 | 6.18億元(台幣) |
| 基金類型 | 跨國投資指數型 | 保管銀行 | 華南商業銀行 |
| 單筆最低申購 | N/A元 | 單筆最低贖回(單位) | N/A |
| 計價幣別 | 台幣 | 定時定額 | N/A |
| 最高手續費(%) | 1.0000 | ?買回手續費率(%) | 買回手續費及參與證券商事務處理費合計最高不得超過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之 1% |
| 最高管理年費(%) | 0.5000 | 最高保管費(%) | 0.2000 |
| 投資區域 | 日本 | 風險收益等級![]() | RR4 |
| 主要投資區域 | 日本 | 基金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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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統編 | 42398663 | 配息頻率 | |
| 備註 | 上列手續費為公開說明書公告之最高費率。 | ||
| 投資標的 | 本基金主要投資於國內外有價證券及證券相關商品。本基金係採用指數化策略,將本基金扣除各項必要費用後儘可能追蹤標的指數(日經 225 指數)之績效表現為操作目標。為達成前述操作目標,本基金自上市日起,投資於標的指數成分股票總金額不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八十(含),及加計其他有價證券投資及證券相關商品交易之整體曝險儘可能貼近基金淨資產規模之100%。日經225指數:由Nikkei Inc.所編製及計算。該指數係由Nikkei Inc.以東京證券交易所一部股票為樣本,考量流動性與產業結構代表性,從中擇選出225檔股票組成,且組成後之指數,需具有長期連續性與反應日本產業結構變化兩個主要目標。 | ||
| 銷售機構 | 日盛證券,統一,元富,中國信託,大昌證券,兆豐證券,國票證券,康和證券,玉山證券,群益金鼎,凱基證券,華南永昌證券,元大證券,永豐金證券,元大投信,華南商業銀行,中國信託銀行 | ||
| 文件下載 | 財務報告書 / 公開說明書 / 簡式公開說明書 / 短線交易規定 / 基金月報 | ||
| 基金淨值 | 69.7100 (2026/04/01) | |||||
| 報酬率 | 今年以來 | 一個月 | 三個月 | 六個月 | 一年 | 二年 |
| 報酬(%) | 7.39 | -7.91 | 7.39 | 20.96 | 50.4 | 36.61 |
| 歷任基金經理人 | |||||
| 經理人 | 時間 | 期間(月) | 操作績效(%) | 台股績效(%) | 現任基金 |
| 許家瑋 | 2025/05/16至今 | 11 | 43.7 | 52.67 | ◎5326 元大印尼指數基金 元大歐洲50基金 元大日經225基金 |
| 盧永祥 | 2022/06/15至2025/05/15 | 35 | 45.07 | 35.41 | 元大標普美國高息特別股ETF基金(本基金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元大標普500ETF連結基金 元大標普500基金 |
| 吳承勳 | 2019/04/01至2022/06/14 | 38 | 24.54 | 50.81 | N/A |
| 陳重銓 | 2017/11/01至2019/03/31 | 16 | -2.96 | -1.42 | 元大台灣卓越50基金 |
| 盧永祥 | 2017/07/15至2017/10/31 | 3 | 9.58 | 3.35 | 元大標普美國高息特別股ETF基金(本基金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元大標普500ETF連結基金 元大標普500基金 |
| 附註: | |
| 註1: | 基金績效計算皆有考慮配息,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
| 註2: |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部份基金採雙軌報價,實際交易以基金公司所公告的買回價/賣出價為計算基礎。 |
| 註3: |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
| 註4: |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
| 註5: | 境內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
| 註6: | 依金管會規定基金投資大陸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之10%,當該基金投資地區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基金淨值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之法令、政治或經濟環境改變而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
| 註7: | 上述資料只供參考用途,基智網自當盡力提供正確訊息,但如有錯漏或疏忽,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與其任何董事或任何受僱人,恕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
| 註8: | 上列符號「◎」為本行有銷售之基金。 |